在我國網絡詐騙10000元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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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網絡詐騙,相信大家深惡痛絕的。隨着時代的發展,網絡詐騙總是變換着各種花樣誘使人們落入網絡詐騙的圈套當中。在現實生活當中,很多人可能稍加不留意,就會被詐騙分子得逞。在進行詐騙的時候,有些詐騙的金額比較小,當事人對於是否可以立案也不清楚。那麼在我國網絡詐騙10000元立案嗎?

在我國網絡詐騙10000元立案嗎

一、在我國網絡詐騙10000元立案嗎?

網絡詐騙10000元立案嗎?答案是已經構成立案標準。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3、應當屬於治安案件,《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4、公安機關應以治安案件立案處理。

二、網絡詐騙如何取證?

1、電子證據的取證

對能夠為法庭接受的、足夠可靠和有説服性的、存在於計算機和相關外部設備中的電子證據的確認、保護、提取和歸檔的過程即是電子證據的取證。電子證據獲取技術的關鍵,是如何保證在獲取數據的同時不破壞原始介質。在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許某傳播淫穢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許某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視頻電影,該案認定犯罪事實的證據除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鑑定結論等傳統證據外,還包括電子證據:視頻電影文件點擊率清單、服務器交易記錄、公安機關網監支隊遠程勘驗記錄等。

2、電子證據的認定

電子證據能否被法庭認可並作為定案的證據,根據現行法律並無依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七種證據,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證據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證據才能被採納為定案的證據。電子證據雖然從其本質來講和這幾類法定證據一樣,都能證明案件事實,從內涵上並無不同,但我國法律卻沒有把電子證據納入法定證據的範圍,賦予其明確合法的外衣。這是法律滯後於社會發展的一個明顯的表現。

可以看出網絡詐騙,如果詐騙金額為一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在向有關部門報案以後,會進行立案偵查的。並且偵辦以後,對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網絡詐騙的金額不一定能夠被追回來,有可能會被詐騙分子揮霍掉,所以大家一定要在生活中謹防網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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