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網絡詐騙上萬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5W

互聯網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便利,與此同時互聯網的犯罪行為也在危害着人們的財產。其中網絡詐騙可以説是最常見的一種網絡犯罪形式。網絡詐騙只不過是反正分子利用網絡這個媒體向網民進行詐騙,網絡詐騙如果達到一定的金額將會構成犯罪,那麼網絡詐騙上萬判幾年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2021網絡詐騙上萬判幾年

一、網絡詐騙上萬判幾年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三、網絡詐騙的手段有哪些?

1、黑客通過網絡病毒方式盜取別人虛擬財產。一般不需要經過被盜人的程序,在後門進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區傳染,使偵破時間更長。

2、網友欺騙。一般指的是通過網上交友方式,從真人或網絡結識,待被盜者信任後再獲取財物資料的方式。速度慢,不過偵破速度較慢。

3、網絡“龐氏詐騙”。一般是指通過互聯虛假宣傳快速發財致富,組織沒有互聯網工作經驗人員,用刷網絡廣告等手段為噱頭,收斂會費進行詐騙。

大家都知道網絡詐騙如果達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網絡詐騙上萬判幾年這一問題主要由法院來判決。網絡詐騙涉及了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網絡詐騙嫌疑人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且還要處罰金。網絡詐騙,如果涉及到的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行為人將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