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金融詐騙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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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入互聯網時代以來,網絡詐騙案件就層出不窮,隨着各種詐騙手段的宣傳,人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已經開始提升,故而犯罪分子實施了新的招數,根據實際情形,最新的網絡金融詐騙手段有哪些呢?司法機關在抓獲犯罪行為人後,會怎樣處罰呢?

網絡金融詐騙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一、最新的網絡金融詐騙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最新網絡金融詐騙應該怎樣防範?

1、不要輕易泄露個人信息。現在有不少網站或是商家搞活動,會要顧客留下一些相關的資料,在此提醒大家,除非是正規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網站或商家,否則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

2、隨時更改密碼。密碼是一把鎖,能夠有效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換的密碼,其安全性卻大大降低,因此建議每隔一段時間就重新換一次密碼,而且密碼的組合規律只有自己才知道。

3、堤防釣魚網站。網購很流行,新型詐騙也應運而生。不少網民在點擊網店鏈接的時候都會不小心進入看似與正規購物網站很相似,但實際上是專門騙取信用卡密碼或金錢的釣魚網站。在此提醒大家,凡是要求輸入信用卡密碼的網站都絕對不可能是正規網站,一定要果斷退出,不要上當。

4、多關注信用卡動態。開通信用卡短信提示功能,一有異動立即就可以知曉,也可以快速反應給銀行及公安部門。

5、注意上網細節。平時不要在非自己使用的電腦上登錄網上銀行或是進行網上金額交易,即使是私人電腦也要加強防範,安裝殺毒軟件,經常檢查電腦的網絡安全情況,隨時清除上網痕跡和cookies。

6、熟記官方電話。對於打電話稱信用卡被惡意透支或是其他種種的,只要不是銀行的官方號碼,一律不要理會。有的不法分子很狡猾,利用軟件改變來電顯示,只要回撥,就會露出馬腳。

7、刷卡取現需謹慎。無論是在銀行自助刷卡取現,或是在商家刷卡付賬,輸入密碼時一定要確保周圍沒有旁人接近,用手遮擋一下鍵盤。在自助取款機處要特別留心是否張貼有一些小字條,説機器故障之類的,很可能就是騙子的把戲。

可以知道,只要觸犯了詐騙行為的主體,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於情節嚴重的,會加重處罰。具體犯罪行為人會受到怎樣的處罰,是根據其實際實施的犯罪行為,給他人造成的實際侵害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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