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的主體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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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在偷税罪已被逃税罪取而代之,但這並不代表這個罪名就完全消失了,那麼,根據我國以前法律規定,偷税罪的主體是誰?此外,逃税罪的主體又是誰?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具體瞭解下吧。

偷税罪的主體包括哪些

所謂偷税罪,是指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税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税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偷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既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個人,也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國有、集體、私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中外資企業等法人或單位,而且還包括扣繳義務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沒有納税義務的公民,如與納税、扣繳義務人相互勾結,為偷税犯罪提供賬號、發票證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實施偷税行為的,應以偷税共犯論處。税務工作人員構成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延伸補充:

逃税罪的主體

逃税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僅限於具有納税義務或者扣繳税款義務的人(包括單位和自然人):

(1)納税人;

(2)扣繳義務人。

【提示】

①只有法律規定具有納税義務或者扣繳税款義務的人,才具備逃税罪的資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

②代徵人是指接受税收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的委託,按照代徵證書的要求,以税務機關的名義依法代徵少數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單位。代徵人屬於刑法典第93條規定的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行為主體,不屬於逃税罪的犯罪主體。

綜上可知,偷税罪的主體既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個人,也包括負有納税義務的國有、集體、私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中外資企業等法人或單位,而且還包括扣繳義務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隨時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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