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中什麼叫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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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中什麼叫偷税漏税?

法律規定中什麼叫偷税漏税?

偷税是指納税單位和個人故意違反税收法律法規,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逃避納税的行為。漏税是指納税人無故不繳,或者納税人故意少繳納税款的行為。如果偷税漏税數額較大,佔應納税額10%以上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一旦數額巨大,佔應納税額30%以上的,就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偷税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侵犯的是國家税收徵管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偷税行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包括偽造、要造、隱匿、擅自銷燬用於記帳的發票等原始憑證的行為;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

(3)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納税;

(4)進行虛假納税申報;

(5)繳納税款後,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税款。

3、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

三、針對企業偷税漏税的處罰注意事項

1、針對偷税數額的不同處罰也不同:

(1)第一層次是:“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二層次是: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30%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漏税:只有因為税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税人少繳税款才叫漏税;其後果:補繳税款,補税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交滯納金、不罰款。

四、偷税漏税處罰標準是什麼?

1. 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2.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税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税漏税行為,從明星案中走進了大家的視線,現實生活中,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只要有偷税漏税的行為,就屬於犯罪行為,是會判刑和罰款的,所以我們要避免這一點,因為我國對偷税漏税的行為有很多法律懲罰的規定。其實工作中我們可以合理避税,合理避税不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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