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罪 - 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5W
非法行醫罪 主體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行醫罪的主體要件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該罪的主體,即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包括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單位不構成該罪。必須是已經取得執業醫師證,並在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內,按照醫師本人的註冊執業範圍、地點、類別以及醫療機構的核準登記科目範圍行醫才屬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執業醫師法》對執業醫師證的取得作了明確規定:該法生效後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並經申請獲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職稱;該法生效之前,取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和醫學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由所在機構報請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獲得相應的醫師資格。對於開辦醫療機構,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理》和衞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理實施細則》的規定,還需要經過所在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考核審查,發給執業執照或者註冊登記。因此,辦案人員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既要注意其本人是否有《醫師執業證》及其執業的範圍,還要注意其本人所在的醫療機構是否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核準的診療科目是否相當,否則,就有可能成為非法行醫的主體。

這裏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中國《執業醫師法》 對醫生執業的地域沒有明確規定,但有些地區對醫療機構的設置申請又有特殊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執業醫師的範圍。

另外,對於已經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或執業醫師,因超出核准的業務範圍從事醫療活動而造成嚴重後果,以醫療事故罪處理,因為行為人具有行醫資格,符合醫療事故罪的主體要求;另一種認為應以非法行醫罪處理,因為,儘管該醫生在核準登記的範圍內具有行醫資格,但超越範圍行醫,與其他人員非法行醫沒有本質區別:行為人雖然取得了醫師資格,但故意超越職權和能力範圍,從事醫療活動,主觀上的過錯表現為故意而非過失,這與醫療事故罪的構成要件之一,主觀上表現為過失是有嚴格區別的。


  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什麼與非法行醫罪的處罰規定方面做了相關的介紹,醫療行業對於國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行業,因為醫療行業關係到國家人民的生命健康。所以國家對醫療行業各個方面的管理都是十分嚴格的。非法行醫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嚴重違法行為,國家是明令禁止和嚴重處罰這種行為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