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非法採礦罪的犯罪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非法採礦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但一般限於直接責任人員,具體包括國營、集體或鄉鎮礦山企業中作出非法採礦決策的領導人員和主要執行人員以及聚眾非法採礦的煽動、組織、指揮人員和個體採礦人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如何認定非法採礦罪的犯罪主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