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能夠自作主張轉院治療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病人能夠自作主張轉院治療嗎
律師解析:病人一般不能夠自作主張轉院治療。病人與醫院之間形成了醫療服務合同關係,轉院治療相當於解除合同,經院方同意的,可以轉院。轉診醫生要先與接診醫生討論有關病人的診斷、治療風險、可供選擇的其他方案、轉診的理由,為病人準備好詳細的書面轉診報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