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醫療糾紛找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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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醫院、衞生行政管理部門以及人民法院處理。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時,有三條解決途徑可供選擇: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私了;二是當事人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通過行政手段進行處理;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醫療糾紛

遇到醫療糾紛找誰處理?

發生醫療責任糾紛應當先和醫院協商,但不要過於情緒激動引發刑事案件。溝通無果時可以尋求醫調委、衞生行政部門的援助,採取任何合法手段都需要保存好相關證據。要調查清楚醫療責任人可能還需要司法機關的幫助,必要時可以報警,之後再進行起訴。可能還需要找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1、在發生醫療糾紛以後,患者可以找醫院協商,指出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過失行為或者過錯行為,看醫院如何解釋,假如醫院無法給出合理的理由,並且也不想進行溝通或者協商的,那麼患者可以放棄與醫院溝通,直接找第三方協調。

2、如果患者和醫院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可以找醫調委進行協商,也可以直接找衞生行政部門,要求進行醫療糾紛的技術鑑定,有了鑑定結論後,就可以再找醫院進行協商並且溝通了。

3、如果患者覺得和醫院無法協商,也不想找醫調委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會根據醫療糾紛的性質安排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或者醫療糾紛過錯司法鑑定等。

醫療責任糾紛應當經過專業部門的調查取證確認後進行追責。作為受害人,需要注意自身責任、是否在處理同意書上簽字等幾個方面,有需要時可以申請各類司法鑑定,必要時可以報警。

患者遇到醫療糾紛找誰來解決患者面對醫療糾紛的時候要能夠正確的處理,不能夠在處理糾紛的時候採取偏激的方法,這樣對自己並不有利。患者遇到醫療糾紛不知道該怎麼解決,最好能夠多問問律師具體的情況,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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