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賠償計算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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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有着各種各樣的疑難雜症,但隨着世界的醫療技術不斷的發展,不少的疑難雜症逐漸被攻克,這對於人類的醫療事業來説是一個好消息。但是,醫生和病人之間的關係是微妙的,所以醫生與病人的糾紛也時有發生。那麼,醫療糾紛賠償計算標準是什麼?本站的小編為你介紹一下。

醫療糾紛賠償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糾紛賠償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

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

1、醫療事故鑑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

2、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

3、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係。

由這三個因素出發,這次規定得比較細,一共是11個方面。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包括病人的陪護費,包括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包括造成病人殘疾以後,殘疾的賠償,以及造成殘疾以後,他的殘疾用具,病人的誤工費,還有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所以這個項目規定是比較詳盡的。

精神損失,現在是在民法裏有這個內容。但考慮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醫療過失行為,對病人的身心造成損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損害,應該對他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其標準,一般根據當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據不同情況賠償若干年。

醫療糾紛賠償得數額問題最主要是與責任人員的過錯以及相應的承擔責任比來進行計算的。並且,醫療糾紛涉及的賠償數額有多種,不同的賠償項目計算方式、標準也不同。最主要的問題是,賠償額的實際情況還需要依據當地經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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