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是怎麼產生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那麼醫療事故是怎麼產生的呢?請閲讀下面的內容。

醫療事故是怎麼產生的

提問:

你好,請問醫療事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呢?

律師解答:

【案例】

某病員因低熱在親屬陪同下去衞生院就診,接診醫師通過檢查後,認為其發熱需要靜脈輸液,即開處方給予輸液處理。2小時後,發現病員氣喘、抽搐,病員家屬大聲呼叫醫生、護士,但該醫生已不在位(不到下班時間),另一位醫生叫護士拿強心藥和急救藥品,但藥房沒人,10分鐘以後,病員死亡。

【評析】

根據規定,醫療事故的判定,過失行為和損害結果之前要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如果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即使發生意外,也不是醫療事故。

從本文情況看來,過失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因果關係.因果關係可分為單因單果、多因單果、單因多果和多因多果。在許多醫療事故中,由於患者病情的複雜性、體質的差異性和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以及其他一些人為的原因,致使事故的發生多屬於多因單果。

本案中,接診醫生誤開處方和擅離職守、藥房人員擅離崗位是造成病員死亡的直接原因。若沒有醫生的誤開處方,則藥房人員的擅離崗位並不能造成該病員的死亡,因為沒有輸液反應也無所謂急救。但若醫生誤開處方以後,藥房人員不擅離崗位,在病員出現輸液反應以後,醫生組織急救,也有可能挽救病員的生命。由於上述兩人同時的過失行為造成了客觀上病人的不救而亡,因此,兩人均應對此事故承擔責任,當然醫生要負主要責任。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仍然有疑問,可以諮詢專業律師為您做更進一步的解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