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賠償金額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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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醫療糾紛我國逐漸增多,由於醫療事故中賠償項目包含種類太多,而不同項目收費規定也不相同,因此,不清楚賠償金額具體計算方式情況也不少,到底我國醫療糾紛賠償金額怎麼規定?下面就讓365法律網站的小篇給大家講解一下相關知識吧。

醫療糾紛賠償金額怎麼規定?

一、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1)2017年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2)、2017年醫療事故賠償計算方式: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國內所有醫療機構,今後能規範好在職醫務人員們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加強自身醫療質量的管理,堵塞漏洞,從而做好減少醫療糾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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