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醫療事故有哪些情形?
一、二級醫療事故有哪些情形?
二級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小腸缺失90%以上、雙眼球摘除或雙眼經客觀檢查證實無光感等。醫療事故等級區分以損害後果來定。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二級甲等醫療事故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二級甲等醫療事故:
1、雙眼球摘除或雙眼經客觀檢查證實無光感;
2、小腸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喪失;
3、雙側有功能腎臟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腎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療;
4、四肢肌力ⅱ級(二級)以下(含ⅱ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5、上肢一側腕上缺失或一側手功能完全喪失,不能裝配假肢,伴下肢雙膝以上缺失。
二、二級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
三、二級醫療事故各分類的賠償指數是多少
1、二級甲等醫療事故為二級傷殘,賠償指數90%;
2、二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三級傷殘,賠償指數80%;
3、二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四級傷殘,賠償指數70%;
4、二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五級傷殘,賠償指數60%。
因醫療事故導致雙側有功能腎臟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療;等這些器官缺失的患者都是屬於二級醫療事故。在遇到醫療糾紛的時候,患者或者家屬有權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鑑定為醫療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