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協議賠償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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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糾紛協議賠償怎麼寫

醫療事故糾紛協議賠償怎麼寫

甲方: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年齡:性別:籍貫:住址:

身份證號: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醫療事故原因:

四、賠償數額

1、醫療費:元;

2、誤工費: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元;

4、陪護費: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元;

6、殘疾用具費:元;

7、喪葬費: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元;

9、交通費:元;

10、住宿費: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元(不超過2人)

合計:元

五、賠償款給付時間:

六、違約責任:

七、其他

1、出院處理:

2、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其他事項:

八、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見證人:

日期:年月日

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

二、醫療事故的定義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

構成條件: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在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時候,最好就是協商,在協商達成的時候,如果是醫療機構的責任,那麼醫療機構就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對受害者進行賠償,這個時候就可以按照這個模板來寫一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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