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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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是不具備行醫資格的人違法進行醫療活動,往往造成就診人的重大傷殘或死亡,此時非法行醫就觸犯了刑法,那麼就要接受刑法的制裁。究竟刑法上對非法行醫的法律責任是如何規定的呢?非法行醫要判幾年刑呢?本站為您解答。

非法行醫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由於行醫是關係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職業,國家在這方面的管理制度是較為嚴格的。對於行醫者的資格,要求經過正規的專業教育和嚴格的職業培訓,以保證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於行醫活動,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人規範及制度,以促進醫療衞生事業健康發展。儘管如此,由於種種原因,我國行醫者管理工作仍面臨着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

1.非法行醫的行政責任。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衞生事業的發展,保障人民健康,國務院於1994年發佈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該法第24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第44條還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衞生部發布的有關行政規章,如《醫師、中醫師個體開業暫行管理辦法》,其中也規定了取締、打擊非法行醫的財產處罰方法,即沒收非法收入和藥品、器械,可並處罰款。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非法行醫的查處和取締工作始終抓得很緊,平時由衞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無論是否已給病人造成危害,也無論獲得多少營利,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取締,並處財產處罰。除此之外,各地政府每年都要組織聯合突擊取締行動,由衞生行政、工商、公安等部門共同參加,在取締和財產處罰的基礎上,對外地流竄的非法行醫者,還予以遣送回鄉。

例如,某衞生院在職醫生,既未徵得本單位同意,也沒有向衞生局申請批准,更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設診所,開展診治活動,並安排非衞生技術人員參與醫療活動。縣衞生局發現後,依照有關法規,對該非法行醫行為作出處罰決定:取締診所,沒收藥械,並處1000元罰款。

2.非法行醫造成損害的民事責任。由於非法行醫的主體一方,不附合醫療糾紛的特徵要求,由此造成的病人人身損害事件,不屬於醫療糾紛,更不構成醫療事故。就民事責任而言,不能依照《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承擔補償責任,而應適用《民法通則》關於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民法理論上,人身損害賠償原則歷來是對人身傷害賠償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即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賠償數額,以人身傷害而引起的財產損失為標準,實際損失多少財產就賠償多少。賠償範圍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119條。主要項目有:醫療費、交通和住宿費、死者的喪葬費、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受害人的誤工工資、護理人員誤工補助費、死者生前或殘疾者致殘前撫養人的生活費和其他必要的支出。

此外,有學者認為,非法行醫損害賠償案件,除必須承擔財產賠償責任外,還應給予必要的民事制裁措施。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134條的規定,即:“……,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縣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其理論根據是,醫療活動就醫患雙方提供和接受醫療服務的角度而言,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誠實信用和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是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為牟財物而無照行醫,非法刊登醫療、藥品廣告,銷售使用假藥,聘用不合格的醫務人員等,最終導致病員健康嚴重受損。這類行為,違背了民事活動的誠信原則和合法原則,是民事違法活動的典型表現,所以對非法行醫理應採取相應的民事制裁措施。

3.非法行醫犯罪的刑事責任。非法行醫不僅無視國家法律,不經衞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而且普遍表現為醫療技術水平低下,甚至根本不懂得醫學,往往給病人造成較為嚴重的損害,直至危及生命。

由於非法行醫與醫療糾紛的性質不同,承擔刑事責任的範圍和條件也有很大差別。從本質上講,非法行醫與其他普遍傷害是相同的,但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分析,非法行醫無論手段如何惡劣,仍然屬於過失犯罪。即非法行醫者對發生的傷害結果應該預見,因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非法行醫者對傷害結果的發生不是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而是持否定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非法行醫乾,不是靠診療營利,而是打着診療的旗號,或直接騙取錢財,或兜信號偽劣“藥品”,或在病人身上實施明知有毒或有害的措施,此時已不屬於單純的非法行醫,應按故意犯罪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非法行醫的病人造成的損害程度,行為人應分別承擔過失重傷罪和過失殺人罪的刑事責任。過失重傷罪,要求致人傷害的程度必須達到重傷。過失致人輕傷的,因對社會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6條規定了非法行醫罪的構成及刑事責任。“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對於非法行醫的行為人,並不是只給予刑事處罰的,還會讓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實踐中,往往就民事賠償責任雙方無法達成一致,遇到這樣的情況,小編建議您最好找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維權。本站為您提供您所在地區的資深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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