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怎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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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認定

醫療事故,是指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或是醫護人員由於自身的過失對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事故。由於患者的受害程度不同,醫療事故也分了不同的等級。一旦發生醫療事故,且要將其確定為醫療事故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醫療事故的認定程序是什麼。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醫療事故認定程序:

1、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衞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以上結論還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 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

醫療事故因其涉及的範圍廣,所以認定程序也比較複雜,且各個地方的管理政策不同的話認定程序也是有所區別的。而醫療事故又是人們生活中關係比較緊急的事故之一,關乎的不僅僅是個人利益更是生命的安全,因此為更好地解決醫療事故,建議做法律諮詢或是請求相關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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