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被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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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被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被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會依法保護權利人的權利。最長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

二、財產損害有哪些賠償方式

財產損失賠償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綜上可知,當我們發現自身財產受到侵權開始的兩年內為財產被侵權的訴訟時效,超過時效也適用時效中止或中斷的制度。這也是對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要求當事人的訴訟時效問題,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才去起訴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會喪失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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