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如何在合同中分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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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城市進程的飛速發展,城市高樓日漸增多。由此,高空墜物成為了危及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其也成為了城市糾紛的大“元兇”,那麼如何保障我們市民的權益成為了一個重要問題,今天我們將對高空墜物如何在合同中分責進行深入探討,希望對這方面有問題的各位市民有所幫助。

高空墜物如何在合同中分責?

一、高空墜物如何在合同中法律分責?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若正在施工的單位出現高空墜物事件,應由施工單位和建築單位負責。若建築物已經施工完成,為所有人所擁有,高空墜物事件發生後但找不到明確的侵權人的,則採取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業公司),承擔法定責任。

二、如何預防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

這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籤,大到晾衣架、煙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鬆動脱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鬆動、查陽台,天面等懸掛物是否鬆動、陽台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牆滲水情況。

3、關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誌,注意查看繞行。

4、儘量走內街

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築路段,儘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5、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峯期,更要小心觀察。

高空墜物的危害是很大的,也許一個小物品就會給他人造成致命的傷害。因此不管在生活各方面我們都要嚴於律己,明確高空墜物的法律意識,一旦發生高空墜物,我們也知道自己的法律權益及責任。本站也要提醒大家,發生高空墜物,我們要確定受傷人員與侵權人是否有私人恩怨,如果有,則這就會上升到刑事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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