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搭棚的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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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國家高樓大廈越來越多,高層居住的樓房也越來越多,難免會有高空墜物的現象。有些地區為了防止高空墜物砸到人或者車都會採取搭建棚子的做法。其實搭建棚子我們國家是有規定的,有的棚子是屬於違規建築的。那麼關於高空墜物搭棚我們國家有什麼規定呢?

高空墜物搭棚的規定有什麼?

第一條 為了有利於對本市違章搭建和違章建>進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據《上海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規劃條例》)和《上海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房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下列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屬違反《公房條例》的搭建(以下簡稱違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門處理:

(一)在陽台上搭設的封閉性或局部封閉性的建>物、構>物;

(二)在天井中搭設的封閉性或局部封閉性的建>物、構>物。

第三條 下列未經規劃管理部門許可的建>物、構>物,屬《規劃條例》所稱的違章建>,由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一)房屋加層、屋面升高的建>物; (二)庭園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內的建>物、構>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區建造的依附於房屋外牆的建>物、構>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佔用道路的施工臨時建>物、構>物。 第四條 佔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經公安部門、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或雖經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物、構>物等違章建>,由公安部門處理或由公安部門會同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及規劃管理部門許可,在曬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閉性的建>物、構>物,屬違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門處理;在曬台上建造的封閉性的建>物、構>物,屬違章建>,由房屋管理部門查實後移送規劃管理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未經公房產權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加層,屬嚴重妨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章建>,屬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內建造的;

(二)利用建>物之間的間隙或突出建>物之外懸空建造的;

(三)建>物、構>物超過原建>承重結構負荷的;

(四)在市二、公用設施(包括地下管線)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經妨礙或可能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第八條 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外的違章搭建、違章建>,按《公房條例》和《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報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區(縣)房屋管理部門、規劃管理部門可以委託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行使處理違章搭建、違章建>的部分職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委託權限內以主管部門名義行使職權。

第十條 在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中,區(縣)兩個以上主管部門發生職責權限爭議時,由區(縣)人民政府指定有關部門協調;協調不成的,由區(縣)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第十一條 屬嚴重妨礙城市規劃的違章建>,應限期拆除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沒收。

第十二條 對於違章搭建、違章建>,依法必須限期改正、拆除或沒收的,不得僅用罰款代替。

第十三條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違章搭建,參照《公房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對正在施工的違章建>,有關主管部門一經發現,應責令其立即停工;不聽勸阻,繼續施工的,可予以強制拆除。

第十五條 對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的違章建>,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規劃管理部門依職權調查取證,查清違章建>的事實;

(二)規劃管理部門向當事人發出限期自行拆除違章建>的決定書。其中對成片違章建>,先由區(縣)人民政府發出統一整治的通告。當事人對決定書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三)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違章建>的,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第十六條 證明違章搭建、違章建>的證據:

(一)舉報或要求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的信>或陳述筆錄;

(二)對違章搭建、違章建>的查勘筆錄、照片或錄像等;

(三)詢問相鄰人及其他人的調查筆錄;

(四)違章搭建、違章建>的行為人的陳述筆錄;

(五)違章搭建、違章建>的其他證據。

第十七條 當事人及其他人妨礙、阻撓執法人員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未使用暴力、>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九條第七項處理;使用暴力、>脅方法妨礙查處違章搭建、違章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對強制拆除違章搭建、違章建>所支出的人工費、垃圾清運費等,主管部門應作出由違章搭建、違章建>的行為人承擔費用的行政決定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複議或起訴,又不履行決定的,作出決定的主管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建>施工單位承攬違章搭建、違章建>的,其主管部門應對建>施工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負責整治違章搭建、違章建>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我們國家的高層建築越來越多,原因就是我們的經濟發展的越來越好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但是出現在我們身邊的高空墜物現象也隨之變多。我們為了防止高空墜物搭建的棚子在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着明確的規定。高空墜物搭棚的有關規定最重要的應該就是,我們對於搭建棚子必須要有相關部門的審批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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