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砸到車輛保險公司會賠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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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墜物砸到車輛保險公司會賠償麼?

高空墜物砸到車輛保險公司會賠償麼?

1、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房屋內的物體因發生高空墜物事故,這裏所指的物體包括被保險房屋、房屋專屬天台及專屬庭院內的物體,以及被保險房屋內所使用的空調的外機,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高空墜物保險合同的規定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2、在保險期間內,在被保險房屋所屬的樓宇範圍內發生高空墜物事故,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的直接損失,因無法確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對該樓宇所有或部分相關住户提起訴訟後,經法院依法判決由相關住户分攤,其中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同樣可以按照高空墜物保險合同的規定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3、對被保險人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保險人也是負責賠償的,但此項費用與責任賠償金額之和以保險單中載明的高空墜物保險合同賠償限額為限。

二、高空墜物車輛受損如何確定責任人?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

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綜上所述,現在城市中高層小區很多,發生高空墜物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如果車輛停在樓下可能被砸壞,車主一時找不到責任人的話,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對於這種意外,保險公司會賠償。具體侵權人找不到的話,車輛損失很大的情況下,車主可以將整個大樓的業主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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