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誹謗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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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採取民事訴訟的方式,以對方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如果對方的行為比較嚴重,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建議報警,警方有義務處理,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的。如果索賠的話還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別人誹謗我該怎麼辦

如果對方的行為非常嚴重,涉嫌構成了侮辱或誹謗罪。可以先到警方報案、如果警方不處理,可以到檢察機關反映,如果檢察機關也不處理,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訴訟,也就是你直接打刑事官司,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同時附帶提起你的民事索賠。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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