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證據證明別人造謠誹謗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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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證明別人造謠誹謗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有的人惡意去造謠誹謗別人,對當事人的名譽造成嚴重的傷害,但是實際上很難有證據去證明別人誹謗了自己,如果遇到了沒證據證明別人造謠誹謗怎麼辦,這也是大家都非常困惑的問題。有的時候明明已經遭受到誹謗,但是還是難以有足夠的證據,為此也是非常的苦惱,下面小編就告訴大家該怎麼辦。

一、沒證據證明別人造謠誹謗怎麼辦

儘量的找證據,訴訟或者報警。

二、故意誹謗罪該如何收集證據

1、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2、誹謗罪證據收集和誹謗罪有關的材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證據及其種類】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三、收集的途徑和方法

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證據多由受害人自己收集,上述八類證據中,受害人可以收集到的除(五)、(六)、(七)外,其他都能夠做到的:

最為方便快捷的是視頻音頻資料的收集,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並散佈受害人的虛假事實時,可以用手機或其他錄音設備偷偷進行錄音錄像及拍照;

邀請聽到的人作為證人,跟他們聊天時可以將話題引入你需要的內容,並進行錄音固定成證據;收集加害人散佈謠言的文字材料;

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和事例等。

遭受到別人的誹謗,輕的帶來的是名譽損失,重則也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如果是非常企業,造成的損失可能就是非常大的。因此,小編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時的保留證據,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損失。證據可能很少,但是大家也要努力的尋找證據,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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