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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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

近年來,隨着網絡的普及,利用互聯網發佈公民隱私、欠文明甚至誹謗色彩言論的網絡誹謗行為時有發生,完全無視法律,將論壇搞的烏煙瘴氣。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統來規範網絡誹謗行為,由此造成網絡誹謗行為在司法認定中面臨諸多困難。那麼,網絡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網絡誹謗

網絡誹謗是指藉助網絡等現代傳播信息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絡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絡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衝突。

二、網絡發帖誹謗的行為鑑定

(一)傳播速度快

這一特點應該是傳統誹謗行為所望塵莫及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説,藉助於網絡手段實施的誹謗行為,其散佈和傳播幾乎是同步的。在網絡環境下,基於網絡的公開性與共享性,決定了詆譭事實往往一經行為人發佈,即能為不特定相對人所獲知與分享,中間幾乎不存在時間上的間隔。

(二)影響範圍廣

這既是網絡傳播速度快的特點所決定的,也由於網絡能克服地域性的限制,再加之中國4.2億網民的這個巨大基數,使得網絡誹謗行為的影響程度是傳統方式所無法比擬的。

(三)散佈的被動性

也可稱為是一種受眾的主動性。例如,行為人為了發泄對他人的不滿,發佈一些誹謗性言詞到網上。當事人通過在網絡發帖的方式,涉嫌網絡誹謗,為司法機關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儘管最終處理結果各有不同,但都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網絡誹謗行為的刑事司法認定散佈的主觀目的,但是由於互聯網的公開性,這些言詞也為不特定人所獲悉,再由其競相傳播,從而對受害人產生不良影響。這種情況也應當被視為網絡誹謗行為,而這也是傳統的誹謗行為所不具備的。

(四)道德規範性較低

這是因為通過網絡手段實施誹謗行為時,行為人的匿名性程度比較高,從而使得行為人在網絡上發佈捏造、詆譭事實時缺乏應有的拘束,而常常伴隨着僥倖心理。

在網絡上通過發帖子、撰寫博客、發送郵件、網上公告、網上發表等方式將捏造事實進行散佈傳播,對被害人名譽造成損害的情形都可認定為構成誹謗行為。網絡誹謗行為與傳統誹謗行為既有一致性又有其新特性,但無論從其表現形式還是內在實質上,都是一種侵害名譽權的侵權行為,屬於誹謗行為的範疇,應為道德所不容,受法律所規制。另外,基於網絡傳播的特點,網絡誹謗行為的侵害信息的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匿名性高、受眾主動性和參與性強,遠非傳統媒體或其他手段所能夠比擬的,因而更容易導致對社會秩序的嚴重危害。

三、網絡發帖誹謗的責任鑑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絡用户、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户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户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户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户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訴,對網絡發帖誹謗鑑定都是先進行行為鑑定,再進行責任鑑定。無論何種誹謗行為,都會有極其嚴重的後果。因此,小編奉勸所以發帖人,淡定些,不要那麼容易激動,也不要對事物耿耿於懷,在言論公開處發表意見要有點涵養和教養。請珍惜和維護一個良好的網絡交流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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