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格權名譽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9W

一、侵犯人格權名譽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犯人格權名譽權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侵害人格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損害;二是精神損害。

當侵犯他人人格權致其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當侵害他人人格權造成其精神損害的,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應考慮以下因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人格權的性質

1、主體普遍性

一般人格權的主體,是普遍主體。一般人格權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不享有一般人格權,且公民和公民之間之間一律平等。不能從抽象且不具體的人格權獨立、自由和尊嚴加以掩飾,這樣只會將現實法律與人格權疏遠,並且加劇社會個人主義彰顯和罪責形態的意識出現,事實上,人格權的實質並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獨立自由尊嚴"的幌子的形式出現。

2、權利內容極具廣泛性

我國,其實本質上應該採取具體人格權意識的表達涵義,即包含具體人格權權益意識的修飾。人格權法需要在現實的法律意義上大膽加以修飾、詮釋以及表達。而從法學角度,人格權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體形式加以闡述,人格權法的權力標的的本質應該是侵權法主體中的羣眾和個體

3、人格權是人的基本權利

一般人格權相對於具體人格權而言,是基本權利。一般人格權雖然對具體人格權有概括的作用,但它也是一個獨立的民事權利,是人身權中的基本權利。一方面,它決定着和派生着各種具體的人格權,另一方面,它更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成為人身權中最具抽象意義和典型性的基本人格權。法學人格權的最終目的是將人權與人格權的意識形態完全詮釋和區分開來。

侵犯名譽權還有侵犯人格權都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承擔實際發生的損害的相應的賠償責任,人格權的性質包括人格權的主體,是普遍主體,權利內容極具廣泛性,人格權相對於具體人格權而言,是基本權利等性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