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侮辱誹謗罪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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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侮辱誹謗罪的後果是什麼?

一、犯侮辱誹謗罪的後果是什麼?

1、犯侮辱誹謗罪的後果一般是要被處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比較嚴重的處五天以上到十天以下的治安拘留,構成犯罪的要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構成誹謗罪有以下條件:

(1)誹謗他人所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並對他人人格和名譽造成損害的。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損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屬於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2)誹謗罪的對象必須是個人,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對象;

(3)誹謗罪的行為人在散佈虛假信息時必須是直接故意,此外在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存在不實成分的,不構成誹謗罪。

二、怎麼認定是否犯了誹謗罪?

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而且還具有以下不同:

(1)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誹謗罪

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敍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為惡劣。

泄露並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佈虛假消息,誣説其他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

(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

任何人都不得散佈那些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的、虛構的謠言,否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謠言散佈者將可能會因為涉嫌犯誹謗罪而受到管制、拘役等的刑事處罰。且承擔刑事責任者,依舊有需要向被誹謗者支付一定數額經濟賠償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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