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誹謗罪法規中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侮辱誹謗罪法規中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侮辱誹謗罪法規中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侮辱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辱罵他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於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三、侮辱誹謗罪是不是親告罪?

侮辱誹謗罪屬於親告罪。親告罪,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訴權的個人的控告作為必要條件的犯罪。特點是與公共利益無直接聯繫,是否追訴,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關的人自由決定。因為有的危害行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訴訟,那麼就沒有處罰的必要。

侮辱誹謗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侮辱罪和誹謗罪的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也不同,侮辱罪需要公然進行,可以是暴力手段,也可以是使用言語進行侮辱,誹謗罪需要捏造虛假事實並進行擴散,以此來侵犯公民的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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