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年齡怎麼劃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我國要是未滿18週歲的話,那麼就屬於未成年人,同時也可以叫做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就説到了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上面,究竟我國的民事責任年齡是如何劃分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民事責任年齡怎麼劃分

民事責任年齡怎麼劃分

民事責任年齡主要有兩個時間點,一個是八歲,一個是十八歲,八歲以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無需承擔民事責任,十至十八歲限制行為能力,有一定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還有就是十八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需完全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與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不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未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要是已滿8週歲未滿18週歲的話,那麼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當然要是在18週歲以上,同時精神正常的話,就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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