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三資企業指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1K

我國法律規定三資企業指什麼?

我國法律規定三資企業指什麼?

三資企業即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

1.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又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而從事某種經營活動的企業。它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中外合資企業的特點:

⑴合資企業按合同規定佔有股份,但只有出資證明書,不發行股票。因此,不同國外的股份公司出現控股問題,誰在公司佔有的股份多,誰就控制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權。

⑵ 國外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能佔股份49%以下,本國投資必須佔51%以上。而中國的規定不同於外國。對外商合資企業的股份,只規定下限不少於25%,沒有明文規定上限。

⑶ 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有一定比例要求。總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要等於投資總額的70%;且註冊資本在合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對全營各方的認繳資本不負還本付息責任。

⑷中外合資企業都是有限責任公司,其經濟責任以各自出資額為限。

⑸ 國外投資者所得的利潤及其合法所得,必須是外匯才能匯出,這就要求在合同中規定產品外銷出口比例,在經營中強調外匯收支平衡。

2.中外合營企業

中外合營企業,又叫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指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按合同規定的各方投資條件,收益分配、風險責任和經營方式等進行經營的非股權式的經濟組織。合營方式可以是法人企業,也可以是為實施某一項目或共同進行某一經濟活動而形成的非法人式的組織。中外合營企業一般是由中國合作者提供土地(使用權)、自然資源、勞動力或現有廠房、設備和相應的水電設施等;外國合作者提供資金,先進設備和技術、材料等。

中外合營企業的特點:

⑴ 中外合營雙方要以法人身份簽訂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分配收益。它可以是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也可以是不具有獨立資格的合營實體。

⑵合作各方權利、義務必須確立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在合同中要明確合作各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一般不以貨幣折算的投資股金,不以合作各方的投資額計股分配利潤。合作各方對收益分配和風險、債務的分擔,企業經營管理方式以及合作期滿的清算方法等,都應在合同中規定。

⑶提供合作條件的合作經營企業註冊有二種方式:一是以外國合作者無息提供的資金、設備加上中方投入的少量的現金為註冊資金;二是將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均折算為投資本金作為註冊資金。目前多選擇第二種方式。

⑷合營企業可以採取加速折舊或其他方式提前回收投資,在未滿的合營期限內,仍應按原投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否則,還本後合營企業萬一出現虧損,則無法償還,對債權人的利益無法保證。

3.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又叫外商獨資企業。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

外資企業特點:

⑴外資企業是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大部分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進行。因此,凡符合中國法規關於法人條件的,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⑵中國目前的外資企業僅是相對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營企業而言,由於它的投資者不一定只有一個,可以是由幾個外商建立的公司在中國境內舉辦外資企業,所以他不同於國際上通常講的 "獨資經營企業"。

⑶由於外資企業是由外商自己投資和經營,不能直接向中國企業轉讓技術,因此,在中國設立的外資企業必須是有利於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先進技術型企業,或產品出口型企業。

⑷外資企業的最主要特點是:自投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享其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三資企業一般都是針對的中外合資企業,而對於這些企業一般要比其它企業的申請手續要複雜一些,對於中外合作的企業還會根據不同的法律制定出一系列的條款,因此,在運營這種企業的時候一定要更加的小心,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