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店無質量問題不退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6.87K

實體店無質量問題不退合法嗎?

實體店無質量問題不退合法嗎?

實體店商品沒有質量問題是否可以隨意退貨要看情況。

關於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制度並沒有任何比較明確的規定,但是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但實體店的售後服務仍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即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有額外約定的除外,如果沒有的話,消費者不能輕易要求退貨。

無理由退貨,指的是消費者利用被賦予的“後悔權”,對自己購買的商品不喜歡了,在7天的冷靜期進行的退貨。由於這不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退貨原因不在商家,因此退貨運費由消費者來承擔。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質量問題,屬於有因退貨,就要按照三包規定來進行退換貨,這時的退貨費用就要由經營者承擔了。此項規定是從保護交易雙方的共同權益來考慮的,消費者有冷靜期,對不滿意的商品可以退,但如果由此產生的新資費卻要經營者承擔,無疑也加重了經營者的負擔。當然,實體店退貨的也可與賣家協商。

法律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我國的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我國近年來常見的民事案件的類型之一,此時我們如果作為消費者在日常購買物品的時候應當注意保護自己的消費者的權益,以避免自己的權益被侵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