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的優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二胎政策的優勢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關於二胎的政策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一)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二)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三)農村人口中男到獨生女家結婚落户的;(四)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的;(五)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為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六)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殘,相當於二等甲級以上的傷殘軍人的;(七)農村人口中幾個親兄弟只有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八)農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兩代以上都是獨生子女的;(九)盆周山區縣和經設區的市批准的盆地內的山區鄉(不含其行政區域內的平壩、丘陵、河谷地帶)的農村人口中,缺乏勞動力的獨生女户;(十)盆周山區縣的邊遠高寒大山區的農村人口中的獨生子女户;(十一)婚後患不育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如果你的情況符合上述規定的話,則可以生第二胎,否則是要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也即通常所説的罰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