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合肥買房遷户口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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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合肥買房遷户口的流程是什麼

一、外地人在合肥買房户口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二、合肥落户政策有哪些?

一)買房落户條件

1、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户口。

2、凡在本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所得房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遷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

二)親屬投靠落户條件

結婚後,實際生活於一處,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合肥有房產證,或者是夫妻關係要求投靠的一方實際生活在擬遷入的户內(散居户、空掛户或集體户除外)。

三)畢業生落户條件

落户所需條件:大專畢業兩年內,本科和研究生40歲以下(無所謂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歷在學信網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證、户口本、學歷證明、照片

三、户口登記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

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目前合肥規定的是有買房落户政策的,若決定把户口遷到合肥,必須要註銷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當然,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在註銷當事人户口的時候,會要求當事人提供遷入地簽發的準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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