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內遷户口手續是什麼?
一、合肥市內遷户口手續是什麼?
合肥結婚辦理户口遷移所需材料:
1.填寫《縣外常住户口遷移審批表》接收單位、鄉鎮和派出所簽署意見;
2.夫妻雙方户口本
3.户籍證明;
4.計劃生育證明:
5.結婚證(複印)。
6.合肥户口遷移證
(一)所內遷移
憑户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户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户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憑入户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户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户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户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户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户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户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二、户口遷移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般來説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户口遷移,應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户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市內户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户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户口遷移證;
(2)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户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個人申請入口遷移時,需要遷出地的準遷證和遷入地的準遷證,攜帶個人的身份證明,到原户籍地的派出所辦理手續即可。户口遷移的情況非常多,具體需要什麼材料,需要看符合哪一種情況。户口遷移過程中應該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