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再婚户口本上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一般情況下,户口本婚姻狀況的變更,是需要自己去户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的。

對於再婚户口本上怎麼寫

1、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户口未進行變更,則雙方户口本都顯示“未婚”。離婚後再婚,如果要去辦理户籍登記,則需要提供離婚證明,變更後户口本顯示“已婚”。

2、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進行了户口變更,則雙方户口本都顯示“已婚”。離婚後再變更,則顯示“離異”。再婚,去户籍登記機關登記的,變更後顯示“已婚”。

所以,離婚後再婚户口本一般填“已婚”。

離婚後的再婚登記手續與一般的結婚登記手續差不多,都可以分為:準備材料、申請登記、審查材料並詢問當事人、登記結婚。

1、準備材料

男女雙方如果有一方是離婚後再婚的,除了準備好身份證、户口本等證件材料外,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書。

2、申請登記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上述證件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人民政府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宣讀聲明書。

3、審查材料並詢問當事人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後,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的同時,可以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這個程序主要是為了查明: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結婚;

雙方當事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結婚條件。

4、登記結婚

對於符合登記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當場給予登記,併發給結婚證;對於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説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總的來説,如果當事人離婚後再婚,需要變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那麼當事人必須攜帶結婚證、户口本等相關資料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變更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