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再婚户口本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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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或者有配偶。
户口本中有婚姻狀況一欄,依法應當據實填寫。
具體的填寫要求為:根據本人的情況,已結婚的填有配偶,結婚後配偶死亡的填喪偶,結婚後離婚的填離婚,離婚後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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