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結婚遷户口流程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08K

一、北京結婚户口流程是怎樣的?

北京結婚遷户口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二、北京夫妻投靠落户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年滿45週歲,且結婚滿10年;

2、申請人年滿46週歲,不滿55週歲,結婚應滿5年;申請人年滿55週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系18週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週歲,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户口。

三、北京落户政策有哪些?

1、高端人才可落户:比如海歸,博士後(提高當事人的學歷即可)等。

2、投資落户(比如興辦企業的,年納税額需在300萬元以上,或者連續三年納税額在80萬元以上)。

3、應聘落户:應屆畢業生可以應聘有“進京指標”的單位實現留京;也可以考取解決北京户口的大學生村官或者社工崗位。

4、報考北京的公務員落户。

5、勞模落户:凡在北京被評為勞模,現仍為農業業户口且有落户意願的外省市農民工,均可視作落户對象。

四、北京外地來京人員户籍管理有哪些規定?

《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户籍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市各級公安機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外地來京人員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居(村)民委員會和僱用、留宿外地來京人員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外地來京人員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來京人員較多的地區,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户籍協管員,協助公安機關對外地來京人員進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市對外地來京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制度。

《暫住證》是外地來京人員在本市臨時居住的合法證明。對未取得《暫住證》的外地來京人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經營場所;勞動行政機關不予核發《外來人員就業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暫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印製。

第六條各級公安機關應當通過户籍管理對外地來京人員規模進行控制。對外地來京人員相對集中的地區,應當採取有效的疏導措施,使暫住在該地區的外地來京人員的數量,不超過外地來京人員所佔當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區、縣人民政府確定。

第七條外地來京人員到達本市後,必須在3日內按下列規定申報暫住登記。其中,年滿16週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的或者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暫住證》。

(一)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户內的人員,由户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四)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或者本人向公安機關申領《暫住證》。

第八條 外地來京人員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應當提交以下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二)育齡婦女應當提交原籍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暫住證》:

(一)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或者無固定住所的人員;

(二)育齡婦女無原籍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的;

(三)乞討、街頭賣藝人員;

(四)從事相面、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動的人員;

(五)無照行醫人員;

(六)製作、販賣假冒偽劣商品、倒賣各種票證、非法刻制印章的人員;

(七)其他從事危害社會秩序或者公共安全活動的人員。

已辦理《暫住證》的人員中,有前款第(二)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吊銷其《暫住證》。

第十條 對各項證件和證明材料齊備、符合條件的外地來京人員,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0日內核發《暫住證》。

對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暫住證》上註明系來京務工經商。《暫住證》上未予註明的,勞動行政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辦理《外來人員就業證》和營業執照。

第十一條《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1年,逾期作廢。《暫住證》有效期滿後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

第十二條 外地來京人員在《暫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當持《暫住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遷出登記,並向新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第十三條 外地來京人員離開本市,應當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登記;已領取《暫住證》的,應當將《暫住證》交回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條 外地來京人員遺失《暫住證》的,應當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按照規定重新補辦。

第十五條 《暫住證》由外地來京人員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第十六條 外地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或者辦理《暫住證》變更登記,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工本費和手續費。

第十七條 僱用、留宿外地來京人員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與所在地公安機關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以下治安責任:

(一)對外地來京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的宣傳教育;

(二)帶領或者督促外地來京人員及時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離京時註銷暫住户口;

(三)不得留宿逾期未申報暫住登記、未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四)不得僱用無《暫住證》的人員;

(五)按規定向公安派出所報告外地來京人員變動情況;

(六)發現外地來京人員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制止,並報告公安機關。

事實上,北京規定的夫妻投靠落户條件非常嚴格,一般情況下要求申請人年滿45週歲,而且夫妻之間結婚的時間滿10年,隨着申請人年齡的增長,比如申請人已經年滿55週歲,那麼夫妻之間結婚的時間最低要滿兩年才能辦理北京户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