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他藉口沒户口本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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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離婚他藉口沒户口本怎麼辦?

辦離婚他藉口沒户口本怎麼辦?

辦離婚他藉口沒户口本的情況下應當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來判決離婚。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福建省為例,因離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辦理户口遷移、分户等户口變動手續的,由申請人提交離婚證書(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變動手續。

二、法律依據《福建省公安機關户口管理規範》:

第一百七十二條 立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户《居民户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致該家庭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進行説服教育;教育無效的,書面告知其相關户口政策;告知5個工作日後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告知書》,按照下列情形辦理:

(一)因家庭矛盾無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予以受理其《居民身份證》的申、換、補領手續;

(二)因離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辦理户口遷移、分户等户口變動手續的,由申請人提交離婚證書(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書)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變動手續;

(三)因家庭矛盾無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辦理結婚登記、購房、訴訟等其他社會活動的,公安派出所為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內容的《居民户口簿》,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中註明相關情況。

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應當攜帶相關文件進行辦理,如果一方不願離婚,以沒有户口本為藉口拖延辦理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應當進行溝通協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司法機關進行訴訟來解決。司法機關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後,有權做出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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