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必須在户口所在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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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證必須在户口所在地嗎

領證必須在户口所在地嗎?

新人辦理結婚證時,必須在户口所在地辦理。而且需要兩人親自到場,前往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舉例,A和B想在北京登記結婚,具體情況如下:

1、A和B都有北京户口,能在北京登記結婚。

2、A有北京户口,B是外省人員,可以在北京領證。

3、A和B都沒有北京户口,不能在北京的民政局登記結婚。

通過以上可知,兩個人户口不在一個地方,是不可以領證的。只有夫妻一人有當地户口,才可以在本地登記結婚。這個規定可以在省市的結婚登記實行辦法可以找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後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結婚證的辦理流程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有以下三個步驟:

1、申請: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説明,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在領取結婚證的時候,是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同時還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然後按照結婚證的辦理流程來進行結婚證的辦理。這個時候是需要雙方都到場辦理的,所以一定要準備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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