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口積分落户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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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户口積分落户的條件是什麼?

北京市户口積分落户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户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户操作管理細則》,符合以下四項資格條件的在京外地户籍人員可以申報北京市積分落户:  

1、持有本市居住證  

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户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截至積分落户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週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週歲(不含)以下,女幹部(管理崗人員)55週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截至積分落户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户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4、無刑事犯罪證明  

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户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二、户口遷移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在遷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產證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證等,能證明有合法住所的證件。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幹入户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户口簿複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3、引進人才

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户口人員户籍證明和户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户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户口簿複印件。

4、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户的,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親屬投靠

5、高校畢業生

户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户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户口,憑藉《報到證》、《户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户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户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户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户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户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户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户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户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

遷移户口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具有合法固定居住地的居民遷移户口,有相對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的人遷移户口,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遷移户口,通過投靠親屬,夫妻掛靠,子女投靠入户的方式遷移户口以及高校畢業生通過用人單位,掛靠集體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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