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東莞户口的條件有哪些
一)人才入户條件
基本條件包括:
1、在東莞市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員(不含港澳台人員和外國人)。
2、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3、依法參加東莞市社會保險。
准入條件包括:
1、國外學習經歷——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碩士以上學位,年齡未滿50週歲的人員;或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學位,年齡未滿45週歲的人員。
2、國內全日制院校學習經歷——具備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未滿50週歲的人員;或具備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未滿45週歲的人員;或具備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學歷,年齡未滿40週歲的人員。
3、國內非全日制學習經歷——具備國家承認學歷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3年,年齡未滿35週歲的人員。
4、職業、技工院校學習經歷——廣東省內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制教育畢業兩年內的人員。
5、職稱——具備高級職稱,年齡未滿50週歲的人員;或具備中級職稱,年齡未滿45週歲的人員;或具備初級職稱,年齡未滿40週歲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學歷。
6、國家職業資格——具備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年齡未滿45週歲的人員;或具備技師國家職業資格,年齡未滿40週歲的人員;或具備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年齡未滿35週歲的人員;或具備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3年,年齡未滿30週歲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應當與現時所在的工作崗位相匹配,證書工種應當同時符合本市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
7、獲獎人才——5年內,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東莞市技術能手”東莞市“首席技師”“莞邑工匠”稱號,年齡未滿50週歲的人員。
二)穩定居住就業入户條件
(一)持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
(二)在東莞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
三)投靠入户條件
1、父母投靠子女
外市户籍居民,可申請投靠東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隨遷。
2、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為東莞户籍,與父(母)分居兩地且年齡在18週歲以下的非東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東莞。
二、户口遷移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不管在東莞還是在其他城市,可以通過人才落户的畢竟是少數,而對於大多數其他普通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講,也不是沒有其他可選的落户方式。符合落户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向東莞常住地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