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户口落户政策有哪些
(一)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落户限制。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取得就業地認證的初級工以上《崗位技能資質等級證書》的人員、職業院校畢業生、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以按照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户、就業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的順序,將本人户口遷入就業地落户。
(二)實行高校錄取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户口遷往院校學生集體户落户,畢業後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户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入就(創)業地。
(三)在福州市轄區內連續居住滿3年,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與居住地就業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滿3年並在居住地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或依法持有居住地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並納税滿3年)的年齡45 週歲以下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將户口遷入居住地。
連續居住時間以連續辦理《居住證》時間為依據,《居住證》頒發前已連續辦理《暫住證》的時間,計入連續居住時間。
(四)在福州市轄區居住就業且被福州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評為勞動模範(享受或相當於福州市級及以上勞模待遇亦可)、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福州市榮譽市民,已辦理《居住證》,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可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户口遷入居住地。按照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户、就業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的順序,將户口遷入就業地落户。
(五)在福州市轄區之外的縣(市)城區和建制鎮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可將户口遷入居住地。就業單位設立的集體户,視為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二、户口遷移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總的來説,福州市規定的落户政策非常多,這些入户政策是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我國,同一省份內辦理户口遷移,基本上沒有過多的要求,跨省辦理户口遷移的落户政策都是地方政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