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户口遷移政策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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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連市户口遷移政策有什麼?
户口遷移的政策各個地區有所不同。辦理市內户口遷入,通常條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雙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養落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二、大連市户口遷移證有什麼用?
户口遷移證是中國公民的户口所在地需要變動時,由户口所在地遷往新地址的重要憑證。一般是户口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開具。公民持遷移證到達新地址後,必須在遷移證的有效時間內將户口遷移證交給當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進行入户。
户口遷移證辦理需要的資料:公民持户口的準遷證、本人的身份證以及户口本到户口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户口遷移證。
户口準遷證是中國公民的户口新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對公民申請入住當地户口的相關材料審查後,准許公民落户當地的重要憑證。一般是户口新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審核開具。
注意:從市、鎮遷往農村的,從市遷往鎮的,以及鎮與鎮之間的,農村與農村之間的符合規定的正當遷移,憑遷移證就可以落户,從而不需要使用準遷證,就可以辦理遷移。
大連市進行户口遷移,可以選擇投靠落户,人才引進,積分落户等方式。户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進行變動,由原户口所在地遷移到新地址的重要憑證,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公民在有效期間內,持户口遷移證,身份證,户口本到達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户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