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學校集體户口算是常住户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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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代表在某城市擁有固定居住場所,集體户口不是常住户口。

北京市學校集體户口算是常住户口嗎?

常住户口,是我國根據户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户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户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

集體户口不同於居民户口。不能與本市的居民户相互遷移。如果離開學校或者單位,户口必須轉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須遷回。嚴格的説,集體户口是一個介於臨時户口與常住居民户口中間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與普通居民一樣,但在遷移上受到限制。

如果户口隨遷到學校,在校期間户口對本人基本沒起什麼作用,畢業後如果沒有接收單位,户口還是“那裏來那裏去”的,如果到第二方城市工作,户口同樣隨遷到該市(如果之前未遷移户口,到新工作單位後這時候也可以申請從原址遷到工作單位)。無論如何,從長遠考慮,最好是上學時隨遷户口了,免得以後遷移手續麻煩。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如果是北京的集體户口,在這個時候並不是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是我們在這個地方擁有個人户口達到一年以上才屬於常住户口,擁有這個地方的常住户口,對我們的生活是非常有利的。

我國的户口的類型的劃分是多種多樣的,包括集體户口以及個人户口等,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是要注意相關的户口遷移以及户籍所在地變更的情形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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