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準生證離婚協議書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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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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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復婚需要離婚協議書嗎
不需要,根據我國《婚姻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有意向復婚的男女雙方應持有以下證件和證明:
(1)雙方的户口證明,也就是人們説的户口簿。
(2)雙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主要就是士官證、軍官證等等。
(3)當事人雙方均要出示居(村)委會、所在單位或團部及以上機關開具的婚姻證明,以及離婚證件:如離婚判決書、離婚證。
《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記辦法》規定復婚雙方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曾經存在的夫妻關係的,之前就已經通過法定程序離婚,也就是解除了之前的夫妻關係。
(2)現在辦理復婚手續的時候,雙方都不存在其他的婚姻關係。
(3)男女雙方自願復婚,重新締結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