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再結婚辦理生育證為啥要用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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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再結婚辦理生育證為啥要用離婚協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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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離婚再結婚需要離婚證嗎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和《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的規定,辦理離婚再結婚的內地居民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三類材料才能辦理再結婚的登記,具體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再婚的一方還需攜帶離婚證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或離婚證明書。

所以,如果再婚的一方之前就是協議離婚,那麼在辦理再婚手續的時候要是沒有攜帶離婚證,就不能辦理再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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