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對於準生證可以不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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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對於準生證可以不辦嗎?

夫妻對於準生證可以不辦嗎?

是必須要辦理的;

大部分地區生孩子都需要先辦理準生證,有小部分地區已經取消了一胎準生證的辦理,具體情況建議您諮詢下當地的計生部門,以免延遲辦理導致繳納罰款。

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能比較容易辦理準生證。

1、先到準備給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同時,根據計劃生育部門的要求開始收集材料。

2、同時準備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初婚初育證明》。

3、如果準備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工作單位,那麼還得有雙方單位開具的證明,並在《生育服務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將蓋完單位公章的《生育服務證》拿到女方的街道計生委蓋章。完成上述4條任務後,拿着《初婚初育證明》、身份證、户口本去小孩將來落户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二、準生證的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户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户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 [1] 新生兒上户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衞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衞基婦發[2001]45號)規定: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綜合上面所説的,準生證就是可以准許生小孩的證件,對於此證件是必須要進行合法的辦理,對於夫妻在生育的時候就需要有此證件才能辦理小孩的出生證明書,所以,在辦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避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從而違反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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