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無效 - 裝修損失誰承擔?保證金能否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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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無效,裝修損失誰承擔?保證金能否返還?
律師解答: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無效後,裝修損失如果租賃合同有約定的,由合同約定的責任人承擔損失,如果沒有約定的,有過錯一方對無過錯一方賠償。
其保證金在下列情況下可退還
1、收受保證金的一方違約的,也可以退還履約保證金;
2、租賃合同因法定無效或可撤銷事由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的,當事人因此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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