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的比例是多少 - 訂金的比例是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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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行為人買房時,往往都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定金,但是也有一些人他們繳納的不是定金,而是訂金,這雖然一字之差,但效果卻完全不同。有人就有疑惑,如果繳納訂金,那麼訂金的比例是多少呢?這個問題,請跟隨本站小編閲讀下文。

訂金的比例是多少,訂金的比例是怎麼算的?

一、訂金的比例是多少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佈的《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後,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由此可知,一把情況下,我國是沒有限制當事人約定訂金的比例的,只要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都是可以隨意約定訂金的比例的。但是如果是商品房預定,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之內。

二、訂金與定金哪個能夠退還

可見定金和訂金雖只一字之差,但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訂金不能產生定金所有的四種法律效果,更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1、定金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定金既是履約的保證,同時還是一種賠償。通過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表明合同雙方有意並要真誠履行簽訂的合同。如果買方違約,定金不退,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的20%。

2、訂金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房屋認購書中的訂金,其業主或賠償僅僅是單方的,是購房者對開發商的保證。如果開發商違約,只要退還訂金即可。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解的關於訂金的相關知識,供大家閲讀,除了在商品房預定時對訂金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約定訂金的限額的,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行。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你登陸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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