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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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贈與合同不成立可以重新的簽訂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

1、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是吸收了諾誠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合理因素。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二、沒有簽訂贈與合同,贈與成立嗎

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贈與合同必須為書面形式,所以一般情況下並不要求贈與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但是特殊情況下,譬如贈與房屋的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1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該法第37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贈與房屋必須遵守這一規定。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對贈予合同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具體合同通常情況之下是需要通過書面的方式來進行簽訂的,其次就是在辦理贈與合同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有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在他人的強迫之下所簽訂的話,那麼是屬於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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