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是附期限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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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是附期限合同嗎

是附期限合同。租賃合同通常會約定起租時間及租期,屬於典型的附期限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確定到來之事實。

根據本條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謂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並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確定到來的某個時間。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並把該期限的到來作為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生或消失的前提的合同。附條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規定了一定的條件,並且把該條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為確定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發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據的合同。合同所附期限與條件,都是對效力所作的限制,但兩者又存在着一定的區別。

即條件的成就與否是當事人在設定時所不能確定的,也就是説,條件有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如果條件是必然成就的,那麼當事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只需要附期限,而無須附條件了。因為期限是必然到來的,也是當事人能夠預知的。

所謂期限,是指當事人以將來客觀確定到來的事實,作為決定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為效力的附款,是以將來確定事實的到來為內容的附款。這裏的期限與法律行為的履行期限是有區別的,履行期限是基於已生效法律行為所負義務的履行所加的時間限制。

在進行這個房屋租賃合同的簽署的時候就需要注意了,要了解清楚該合同是屬於什麼合同類型的,然後在進行這個合同的簽署的時候就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裏面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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