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合同類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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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許可合同有幾種類型
專利許可合同包括普遍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分售許可合同、和交叉許可合同。
1、普遍許可合同,又稱非獨佔許可合同,依據此類合同,轉讓方允許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其專利技術,同時保留自己實施和允許任何第三人實施該範圍內專利技術的權利。
2、排他許可合同,又稱獨家許可合同,是指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範圍內享有使用專利技術的權利。
3、獨佔許可合同,又稱完全許可合同,是指被許可人對專利技術的實施享有獨佔的使用權,轉讓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規定的期限和範圍內,自己實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專利,也不得與第三人簽訂任何其他形式的許可合同。
4、分售許可合同,是指被許可人除了在規定的地域和期限內使用專利外,還可以將使用的專利的全部或部分轉售任何第三人。
5、交叉許可合同,又稱互惠許可合同,是指兩個專利權人以價值相當的技術互惠交換的一種許可合同。
二、專利許可合同內容有哪些
1、前言部分
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簽定合同的地點與時間;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人實施的專利技術名稱;雙方交易的目的;被許可實施的專利的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授權日、公開日、專利的法定有效保護期限。
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1)專利技術的內容和專利的實施方式;
(2)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
(3)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範圍;
(4)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
(5)專利權瑕疵擔保和保證條款;
(6)專利許可使用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
專利技術合同是法律授予的,對有獨特技藝的人才的法律保護,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可竊取他人的獨特技藝。若被他人舉報,經查實,發現確有此事,法官可以對此進行處罰。申請專利是每個公民享有的合法權利,不允許被他人侵害。